蘆薈須去皮 僅葉肉可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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蘆薈須去皮 僅葉肉可食

2014年12月09日

市面上蘆薈產品常見在化妝品、食品中,能安全使用嗎?澎湖縣農會總幹事陳一正指出,有安全疑慮的蘆薈素存在於蘆薈肉與葉面中間的黃色汁液,就是俗稱的瀉劑,蘆薈只能吃葉肉,「葉表面(皮)絕對不能吃」,會拉肚子。

連皮打汁喝險喪命

蘆薈屬藥用植物,外用能消炎、消腫,食用可清熱、通便,蘆薈品種逾四百種,衛福部僅核定五種可做食品原料,翠葉蘆薈、芒蘆薈、好望角蘆薈、非洲蘆薈、女王錦蘆薈。 認識蘆薈>>
已故俠醫林杰樑曾提醒,蘆薈皮內有些成分已證實具肝腎毒性,提醒食用蘆薈一定要去皮,他曾治療一名將不明品種蘆薈連皮打汁喝,導致嚴重腹瀉的患者,尿毒指數超標十三倍,洗腎救回一命。九年前,台大醫院也曾收治一名B肝帶原者,將蘆薈全葉榨汁喝了一個月,肝指數飆高,檢查發現原兇是蘆薈汁。 
毒物科醫師顏宗海說,美國國家毒理學計畫指出,在大鼠飲用水加入未去皮的全葉蘆薈萃取物,餵食兩年導致發生大腸癌;他說,雖然報告不能將蘆薈素與致癌畫上等號,但確實對人體「有一些健康上疑慮」,使用須注意小心。該研究使用全葉蘆薈萃取物,蘆薈素含量六千三百ppm,綠膳纖檢出含量是它的近三倍。 

廠商提供報告誤導

《蘋果》上月向廠商查證時,廠商提供包括美國國家毒理學計畫、世界衛生組織、挪威國家食品管理局等研究報告,以劃重點方式,強調產品無致癌性、無致死性等,絕對安全。《蘋果》找出報告原文與顏宗海一起比對,發現業者將資料張冠李戴,且「斷章取義」有誤導消費者嫌疑。
顏宗海說,各國對蘆薈做食品原料多未做限量標準,但上述多篇研究報告都以口服產品上限十ppm,化妝品五十ppm為標準。報告亦指食用風險包括嚴重腹瀉,長期使用恐導致低血鉀症,引起蛋白尿和血尿及結腸功能受損,以及與強心劑、降血糖藥及利尿劑等產生交互作用,患者恐因不知情,引起藥物失效、反效果及藥物中毒的風險。 

蘆薈素小檔案

●名稱:Aloin/Barbaloin
●部位:主要存在蘆薈葉的皮,少量存在葉肉
●食用風險:
.具有肝腎毒性,不排除有致癌疑慮
.做緩瀉劑使用勿逾1到2周,長期使用恐導致依賴和增加劑量,會造成低血鉀症,可能引起蛋白尿和血尿及結腸功能受損
●國內規定:
.食品原料:蘆薈須完全去皮、加標「孕婦忌食」警語;如果經檢驗不含蘆薈素,才可免標警語
.食品添加物:飲料使用香料含有蘆薈素時,不得逾0.1ppm
●業界標準:國際蘆薈科學協會對口服產品,訂上限標準10ppm,化妝品為50ppm
資料來源:毒物科醫師顏宗海、中醫師黃碧松